[文] 孟加拉国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文] 孟加拉国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环保管理部门
孟加拉国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环境局,该局隶属于环境和林业部,该部门总部在 达卡,并在达卡、吉大港、库尔那、巴里萨尔、西莱特、博格拉6个地区设有分局。环 境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解释和修改环保法规,为各行业及相关部门提供环境方面的 数据,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测,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评 估并发放合格证书。
地址: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Poribesh Bhaban E-16, Agargaon, Shere Bangla Nagar Dhaka 1207, Bangladesh
电话:00880-2-8112461 传真:00880-2-9118682
电邮:info@doe-bd.org
网址:www.doe-bd.org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孟加拉国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包括:
1995年《环境保护法案》、1997年《环境保护条 例》、2000年《环境法院法案》及2004年《消耗臭氧层物质控制法案》。
涉及投资环境 影响评价的法规为
1995年《环境保护法案》 1997年《环境保护条例》
【环保法规的核心与标准】
孟加拉国的大气环境、水资源、土地和森林等都是其环 境保护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对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关键地区的保护更为重视。按照法案 规定,孟加拉国不允许使用塑料购物袋,机动车必须安装尾气净化器;任何经济主体都 有责任消除对环境的有害影响,如企业违背环境保护法律,孟加拉国环保法院可根据情 况判处最高5年刑期和/或处以1470美元以下罚款;任何工业企业或工程未获得环境清洁 证书擅自开工的,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款不超过30万塔卡,或者判处有期 徒刑加罚款。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根据孟加拉国1997年《环境保护条例》,所有工业项目和工程必须获得环境局核发 的环境清洁证书。该证书按照不同行业、选址不同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分为绿色、橙A、 橙B和红色4种,证书对企业环保条件的要求从绿色到红色逐步严格,申请不同颜色的证 书需要填写的表格以及提交的材料均不相同。
孟加拉国环保局对申领绿色证书15日内给予答复,橙A证书30天内给予答复,橙B 和红色证书60天内给予答复,是否颁发证书均书面告知。绿色证书有效期为3年,其他1 年,各企业须于证书到期前30天申请延期。证书收费按照投资金额或工程总额的不同, 从最低收费1500塔卡到最高10万塔卡不等。对于不同企业需申领证书的分类、申领证书 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请参见《环境保护条例》。
2014年底,为强化执行《孟加拉国环境法(修订)》,孟加拉国总理府办公室决定 对今后所有在孟加拉国实施的投资项目实施强制环境评估与检测制度。相关投资项目在 被批准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n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EIA)和初期环境检 测(Initial Environment Examination,IEE),以确定相关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相关 制度还要求业主在投资过程中,切实落实环境管理计划有关要求。